深圳一小区“圈”停车库当废品存放地?
公园大地物业管理处被指私自在地下停车库“圈”了近10个停车位当废品和垃圾存放处,引起业主强烈不满。南都记者介入后,小区物管处表示,该区域是小区物业临时用来存放保洁用品和建筑垃圾,已于昨日清理干净,该区域的停车位已恢复正常使用。
小区停车位变废品存放点业主强烈不满
龙岗区公园大地小区业主说,物业管理处在小区地下停车库“圈”了一块地,占了近10个停车位,用来存放垃圾和废品,引起了不少业主的不满。业主郑先生告诉记者,小区停车场的位置本来就勉强够用,被物管占用后显得更加紧张,“这里弄得脏兮兮的,时不时还发出臭味,还会流出污水,蚊子也变多了,这到底是停车场还是垃圾场?”郑先生希望物管处能尽快将废品垃圾转移,将停车位还给业主。
记者走访发现,公园大地地下停车库,约有10个序号为E开头停车位被堆满了竹竿、木板、铁架、门板、环卫垃圾手推车、建筑工地手推车、捆好叠放得很高的废纸箱、绿皮垃圾桶、扫帚以及一些塑料袋废品。公园大地一保安也向记者吐槽,“那个地方很臭的”。
物业:
临时存放保洁用品 会立即清理
公园大地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,该区域主要是建筑垃圾及少量业主堆放的绿化垃圾,收到业主投诉后,已迅速组织人员清理滞留垃圾,并于昨日下午6时前清运完毕。此外,物业管理处还将修订管理制度,协调装修的业主对建筑垃圾进行打包堆放,并要求其当日清运,以长效解决建筑垃圾占地堆放的问题。同时,也将尽力保持垃圾堆放点的清运和管理,以最大限度减少对业主造成的影响。
律师:
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占用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
国信信扬(深圳)律师事务所曾秋军律师认为,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,不得改变用途。依法确需改变用途的,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。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占用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。若物业管理处未经业主同意将地下车库改为临时的垃圾中转点,且明显影响环境、损害到业主利益的话,业主有权要求恢复原状。即使业委会决定同意改为临时垃圾中转点,受影响的业主也可以要求撤销决定。
小区停车位变废品存放点业主强烈不满
龙岗区公园大地小区业主说,物业管理处在小区地下停车库“圈”了一块地,占了近10个停车位,用来存放垃圾和废品,引起了不少业主的不满。业主郑先生告诉记者,小区停车场的位置本来就勉强够用,被物管占用后显得更加紧张,“这里弄得脏兮兮的,时不时还发出臭味,还会流出污水,蚊子也变多了,这到底是停车场还是垃圾场?”郑先生希望物管处能尽快将废品垃圾转移,将停车位还给业主。
记者走访发现,公园大地地下停车库,约有10个序号为E开头停车位被堆满了竹竿、木板、铁架、门板、环卫垃圾手推车、建筑工地手推车、捆好叠放得很高的废纸箱、绿皮垃圾桶、扫帚以及一些塑料袋废品。公园大地一保安也向记者吐槽,“那个地方很臭的”。
物业:
临时存放保洁用品 会立即清理
公园大地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,该区域主要是建筑垃圾及少量业主堆放的绿化垃圾,收到业主投诉后,已迅速组织人员清理滞留垃圾,并于昨日下午6时前清运完毕。此外,物业管理处还将修订管理制度,协调装修的业主对建筑垃圾进行打包堆放,并要求其当日清运,以长效解决建筑垃圾占地堆放的问题。同时,也将尽力保持垃圾堆放点的清运和管理,以最大限度减少对业主造成的影响。
律师:
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占用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
国信信扬(深圳)律师事务所曾秋军律师认为,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,不得改变用途。依法确需改变用途的,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。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占用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。若物业管理处未经业主同意将地下车库改为临时的垃圾中转点,且明显影响环境、损害到业主利益的话,业主有权要求恢复原状。即使业委会决定同意改为临时垃圾中转点,受影响的业主也可以要求撤销决定。